http://www.tczgw.cn/index.php
首页 找商铺 找商机 资讯 团购 拍卖 秒杀 预定 积分惠 专题 论坛 分享 生活圈
女式T恤 女式衬衫 女式针织衫 连衣裙 半身裙 女式裤装 婚纱、礼服 制服 女外套 女式毛衣 短袖T恤 女式皮草 女式风衣、大衣 女式卫衣、绒衫 女式羽绒服 小背心、吊带衫 女式棉衣 女式皮衣 旗袍、唐装 泡泡袖 小西装 蝙蝠衫 雪纺衫 棉背心 女式西服 皮毛背心 职业女裙套装 日韩女装 针织背心 羽绒背心 短款小外套 开衫女装 大码女装 中老年女装 牛仔背心 手绘T恤
男式T恤 男式衬衫 男式夹克 男式西服套装 男式裤装 男式毛衣.毛背心 休闲马甲 大衣 休闲男装 男式棉衣 真皮皮衣 风衣 男式羽绒服 男式针织衫 男式卫衣、绒衫 中山装、唐装、民族服装 Polo衫 皮衣、皮夹克 商务男装 英伦男装 韩版男装 尼克服 男式广告衫
童外套 童裤装 童裙装 童套装 童T恤 童棉衣 儿童内衣裤 连身衣、爬服 童卫衣 外贸童装 童毛衣 童羽绒服 品牌童装 童针织衫 童马甲背心 童家居服 童睡袋 童衬衫 童礼服 牛仔童装 童吊带衫.背心 罩衣、反穿衣 童礼服裙
单肩包 斜挎包 钱包钱夹 旅行箱 腰包 书包 斜挎包 帆布包 手提包 时尚休闲包 箱包配件 电脑包 化妆包 运动包 晚宴包 商务包 摄影包 真皮包 化妆箱 草编包 韩版包 妈咪包 PU包 钥匙包 双肩包.背包 护照夹、证件夹 航空箱 卡包 布艺包 乐器箱包 流苏包 亮片包 豹纹包 手提斜挎两用 单肩斜挎两用 皮草包 铆钉包 牛仔包 手拿包 仿皮包 臂包 胸包 格子包 淑女包 名片夹 通勤包 串珠包 行李箱包
拖鞋 家居鞋 雨鞋 雨靴 沙滩鞋 按摩鞋 功能鞋 舞蹈鞋 登山鞋 布鞋 特色鞋 虎头鞋 手工鞋 鱼嘴鞋 葡萄拖鞋 高跟凉鞋 罗马凉鞋 解放鞋 手绘鞋 家居鞋 劳保鞋 浅口单鞋 人字拖 坡跟鞋 护士鞋 糖果鞋 吹气拖鞋 铆钉鞋 蝴蝶结鞋
纹胸 女式内裤 女式睡衣 女式情趣内衣 连裤袜 功能塑身内衣 女式保暖内衣 男式内裤 男式保暖内衣 女式家居服 睡裙 男式睡衣 女式浴衣 肩带 男式浴衣 胸垫、插片 男式家居服 男式情趣内衣 高筒袜 男式背心 女式内衣背心 女式船袜 裹胸抹胸 竹纤维内裤 情侣内裤 情侣睡衣 真丝睡衣 胸贴、乳贴 吊袜带 女式短筒袜 女式中筒袜 女式五指袜 网袜 丝袜 豹纹袜
吸尘器 挂烫机 电熨斗 电风扇 干手机 按摩器 剃须刀 电吹风 电动牙刷 理发器 除湿机/抽湿机 纯水机/直饮机 空气净化器/清新器 电暖器/取暖器/电热油汀 空调扇/暖风扇 软水机 加湿器/熏味器 充电宝 充电器 电子秤 榨汁机
电压力锅 电烤炉/箱 咖啡机 电饭煲/紫砂煲 饮水机/水处理器 抽油烟机 消毒柜 电磁(陶)炉 搅拌机 洗碗机 豆浆机 电水壶 垃圾处理器 电炒锅 榨汁机 微波炉 电火锅 电饼铛 酸奶机 冰淇淋机 多士炉/烤面包机 打蛋器 压面机|和面机 榨油机 电热壶、电热杯 果蔬解毒机、净化机 热得快 豆芽机 刨冰机 养生壶、煎药壶 爆米花机 炒菜机 自动打蛋机 其他厨房小家电
连接器 电子材料、零部件、结构件 传感器 变频器 变压器 集成电路(IC) 电感器 继电器 电容器 电声器件 电阻器 光电器件 扬声器(喇叭) 显示器件 电位器 保护器件 整流器件 开关元件 场效应管 可控硅(晶闸管) 三极管 LCD系列产品 压电晶体、频率元件 PCB电路板 LED系列产品 二极管
家具|建筑建材|生活日用|清洁环保|酒店用品|五金工具|橡胶塑料|机械设备|纺织皮革|精细化学品|办公文教|纸业|仪表仪器|冶金矿产|安全防护|玻璃产业|
厨房.卫浴用品 地板 墙纸 墙布 吊顶 板材类 线材|条材 网纱|防护栏类 管材类及配件 乳胶,强力胶,胶水 门及门套 楼梯台界 窗 顶角线 踢角线 取暖照明三合一 陶瓷品及原料 石料石材 楼梯栏杆 砖材 瓦材 屏风窗花
扫把 地面清洁剂 消毒液 旋转拖把 垃圾锹 垃圾箱(桶) 吸尘器 普通托把 洒水壶 铲刀,长柄铲刀,地板铲刀 玻璃刮 擦手纸盒\纸巾盒 皂液器\皂液盒\皂液机 防滑垫 门口防尘地毯 洗地机 抛光机 万能擦 绒布 纸篓\垃圾筒 刷子 垃圾房 移动厕所 花木箱 果皮箱 拖把
电动工具 锁具 气动工具 手动匠作工具器材 五金配件及附件 机械五金 通用五金 门窗五金 卫浴用五金 装饰五金 水暖五金 五金工艺礼品 橱柜五金 小金属特件 磨具磨料 锯 刀 丝锥、板牙 气焊、气割器材 园林五金工具 组合工具 其他钳工工具 其它五金工具
工程塑料 塑料薄膜 塑料管 橡胶管 通用塑料 轮胎 塑料板(卷) 合成橡胶 再生塑料 塑胶容器 热塑性弹性体 天然橡胶 塑胶外壳 橡胶板 橡胶带 塑料异型材 塑料篷布 橡胶气囊 母料 橡胶密封制品 塑料片 改性塑料 其他塑料制品 其它用塑胶制品 其他橡胶制品
电子产品制造设备 机床 工程机械、建筑机械 泵 环保设备 风机、排风设备 食品、饮料加工设备 包装设备 电焊、切割设备 农业机械 塑料机械 纺织设备和器材 涂装设备 过滤设备 矿山施工设备 选矿设备 减速机 清洗、清理设备 服装机械设备 输送设备 压缩设备 粉碎设备 制冷设备 干燥设备 液压机械 铸造及热处理设备 传热设备 混合设备 分离设备 制冷、换热设备 商业专用设备 橡胶机械 施工设备(设施) 印刷设备 储运设备 传质设备 冶炼设备 包装成型机械 反应设备 整熨设备洗涤设备 皮革加工设备 车间设备 玻璃设备/工具/配件 石油设备 制鞋机械 纸加工机械 金融专用设备 地矿勘测设备 离合器 阀门 紧固件、连接件 刀具.夹具.钻.锯 轴承 模具 传动件 过滤材料 液压元件 密封件 焊接材料与附件 弹簧 气动元件 工业锅炉及配件 工业皮带 园林机械 其它机械设备
胶粘剂|合成胶粘剂 食品添加剂 无机颜料/填料 油漆|涂料 工业润滑油 水处理化学品 合成材料助剂 化学试剂 金属加工助剂 吸附剂 香料、香精 车用润滑油 表面活性剂 建筑用精细化学品 纺织染整助剂 油墨 涂料助剂 石油产品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 染料 生物化工 有机颜料 涂料乳液及成膜物质 造纸助剂 皮革化学品 催化剂 天然胶粘剂 其它精细化学品 库存精细化学品
文化办公设备 笔类 簿.本.册.封.证书 学习文具 教学模型、器材 美术、书法、绘图用品 书写板、擦 装订、胶粘、桌面用品 办公收纳 裁剪用品 财务用品 绘图文具 胶粘用品 学习类电子产品 音像制品 其它办公文教用品 书籍
光学仪器 专用仪器仪表 温湿度仪表 电工仪器仪表 分析仪器 流量仪表 压力仪表 物位仪表 车用仪表 机械量仪表 橡塑专用仪器仪表 无损检测仪器 气体分析仪 电子测量仪器 环境检测仪器 色谱仪 生物仪器 室内环保检测仪器 仪器仪表配附件 量仪 气象仪器 包装测试设备 计量标准器具 实验仪器装置 变送器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设备 衡器 量具 试验机 其他仪器仪表及附件 实验室器皿
机械设备公司 电子元件公司 五金工具公司 电工电气公司 汽摩及配件公司 照明灯具公司 交通运输公司 安防公司 包装公司 物流快递公司 仪表公司 印刷公司 环保公司 纸业公司 加工公司 服装内衣公司 鞋包配饰公司 礼品工艺品公司 家居日用品公司 数码电脑公司 家用电器公司 通信产品公司 办公文教公司 运动休闲公司 食品饮料公司 玩具公司 传媒广电公司 化工公司 冶金矿产公司 橡胶塑料公司 纺织皮革公司 精细化学品公司 农业公司 医药保养公司 建筑建材公司 能源公司 商务服务公司 代理公司 保险金融公司 网络科技公司 培训公司 物业管理
教育培训|通用服务|房地产|游戏|金融保险理财|票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合作.代理.加盟|招聘服务.中介服务|二手设备转让|包装服务|印刷服务业|外贸服务|
家政服务 摄影摄像 婚庆服务 家庭服务 便民预约 物流快递配送 维修及安装服务 网络服务 搬家服务 会展会务服务 旧物回收 广告服务 企业服务 租赁服务 转让服务 设计服务 文化交流 留学服务
租赁服务 转让服务 特许经营 进出口代理 其它项目代理合作 玩具代理加盟 农产品代理加盟 电工电气产品代理加盟 包装产品代理加盟 印刷耗材代理加盟 能源产品代理加盟 交通工具代理加盟 电子代理加盟 橡塑代理加盟 仪器仪表代理加盟 纸及纸品代理加盟 保健品代理加盟 医疗器械代理加盟 医药代理加盟 办公文教用品代理加盟 音像制品代理加盟 通讯产品代理加盟 纺织、皮革制品代理加盟 矿物代理加盟 金属材料代理加盟 照明器材代理加盟 饰品代理加盟 工艺礼品代理加盟 电脑产品代理加盟 化妆品代理加盟 家居用品代理加盟 家用电器产品代理加盟 精细化学品代理加盟 化工原料代理加盟 工业制品代理加盟 化工设备代理加盟 互联网行业代理加盟 五金工具代理加盟
二手工程机械 二手机床 二手化工设备 二手仪器仪表 二手木工机械 二手印刷设备 二手锅炉 二手塑料机械 二手办公设备 二手制药设备 二手矿业设备 二手包装机械 二手食品机械 二手服装加工设备 二手橡胶加工设备 二手家用电器 二手农业机械 二手物流设备 二手电子加工设备 二手纺织加工设备 二手医疗设备 二手皮革加工设备 二手安防设备 二手体育休闲设施 二手广电设备 二手照明器材 二手通用零部件 二手家俱 其他二手物品 二手交通工具 二手通信器材 二手电动工具 二手通讯产品 二手环保设备 二手制鞋设备 二手造纸设备 二手电工电气产品 二手冶炼设备 二手建材加工设备 二手纸加工设备 库存/二手电脑
塑料包装容器 纸类包装容器 塑料包装材料 金属包装容器 木质包装容器 布类包装袋 胶带 绳索、扎带 标签、标牌 托盘 包装辅助物 烫金、烫印材料 环保包装 复合包装制品 玻璃包装容器 复合包装材料 辅助包装材料 包装制品配附件 布类包装材料 陶瓷包装容器 玻璃包装材料
| 点击数:26 | 作者:tczgw | 发布时间:2023-09-06 19:27:10 |
|---|
一、对电子数据的认识
电子数据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证据类别,位列《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八大类证据第四位。电子数据不同于物证、书证等传统证据形式,它是以虚拟而非实体形态存储、处理和传输的,极易被悄无声息、不留痕迹地篡改或破坏,并且不易恢复,一般把它定位为弱势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使用,需要与其他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关系成为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案根据。与视听资料证据不同,视听资料存在于磁介质上,而电子数据存在电子载体上,且电子数据的信息和载体是可以分开的。如果视听资料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出现,则适用电子数据的举证规则。
执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电子数据没有异议,可以认定,如果有异议则需要鉴定。这是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
正因如此,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应当遵循更为严格的流程,以充分保障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保护电子数据完整性的通用方法
电子数据完整性是真实性的要素之一,甚至是最重要的要素。因此,在电子数据收集、提取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法保护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1. 收集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存储介质,是指具备数据信息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硬盘、光盘、优盘、记忆棒、存储卡、存储芯片等载体。原始存储介质即存储电子数据的原始载体。
2. 计算电子数据完整校验值。实践中要求第一时间计算完整性校验值,并在笔录中注明。当需要验证电子数据是否完整、是否被增加、删除、修改时,便可以采用同一算法对电子数据再计算一次,将两次所得的值进行比较,看是否发生了变化。
3. 制作、封存电子数据备份。具体操作中,可以制作多个备份,封存其中部分备份件,将其余备份件用于进一步的检查分析。
4. 提请公安机关冻结电子数据。即通过公安机关技术手段,锁定相关电子数据,防止对其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
5. 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相关活动进行全程视频记录。鉴于录音相较于录像反映的信息量不足,此处要求全过程视频记录,而非录音或者录像。
6. 其他保护电子数据完整性的方法。
三、电子数据取证的技术标准
电子数据的取证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截至2022年2月,国内电子数据取证相关标准包括国家推荐行业标准4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37项;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及规范19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和规范8项。
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的依据和要求
1.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明确规定:“收集、调取的电子数据应当是有关数据的原始载体。收集电子数据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采用拷贝复制、委托分析、书式固定、拍照录像等方式取证,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用来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的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所收集、固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辅助办案人员对案件关联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五、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的原则和方法
1. 以收集原始存储介质为原则。
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取证中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关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规定,以及市场监管实体法律法规关于查封扣押的规定。
在能够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况下,应当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实践中对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方法灵活多样,既可以装入取证袋封存,又可以通过对电源接口以及机箱螺钉处加贴封条达到封存目的。
注意事项:
(1)封存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应当保证在不解除封存状态的情况下,无法增加、删除、修改电子数据。
(2)封存前后应当拍摄被封存原始存储介质的照片,清晰反映封口或者张贴封条处的状况。
(3)封存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存储介质,应当采取信号屏蔽、信号阻断或者切断电源等措施。比如拔出电池,设置为飞行模式且关闭“寻回”功能,或直接装入屏蔽袋。
拆封检查时应当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拆封过程进行视频记录,并将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应当制作电子数据备份,对备份进行检查;无法使用写保护设备且无法制作备份的,应当注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2. 直接提取电子数据。
在无法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下,可以提取电子数据,但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不能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原因、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并计算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校验值。
适用情形:
(1)原始介质不便封存。如网络服务器一般采取集中存储的方式,其硬盘动辄成百上千T,但其中很多内容与案件无关,不必收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只提取与案件相关的部分数据。
(2)提取计算机内存数据、网络传输数据等不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上的电子数据。这些信息必须在开机运行的状态下获取,一旦关机或者重新启动系统,电子数据就会消失,难以再次获取。
(3)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对位于境外的服务器无法直接获取原始存储介质,一般只能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
(4)其他无法收集(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如:①案件情况紧急,不立即提取电子数据可能会造成电子数据灭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②关闭电子设备会导致重要信息系统停止服务的;③需通过现场提取电子数据排查可疑存储介质的;④正在运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者应用程序关闭后,没有密码无法提取的。
但当无法收集(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原始存储介质。
3. 通过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收集电子数据。
(1)无法收集(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情形下,目前全国大多数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没有配备专业取证设备,无法提取电子数据,当事人也不愿意提供或者不配合提供电子数据原始载体,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收集电子数据。
(2)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对于一些具备“阅后即焚”功能的即时通信软件,信息接收者收到信息后,点击阅读信息后5秒左右自动删除,无法及时提取数据,并且难以恢复,即使收集原始存储介质也毫无意义,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收集电子数据。
4.委托第三方电子数据鉴定机构或司法部门进行鉴定。
电子数据取证属于行政执法现场检查中的一个环节,属于一项行政职权活动,由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涉及电子数据提取和鉴定等专门性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电子数据鉴定机构或司法部门进行鉴定,鉴定包括电子数据提取、固定与恢复及电子数据的形成与关联分析。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司法部门分析时,执法人员应填写委托书,同时提交封存的计算机存储设备或相关设备清单。第三方专业机构按规定程序、标准和要求分析设备中包含的电子数据、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电子证据,并制作鉴定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法定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电子数据鉴定机构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属于一致行政委托,第三方电子数据鉴定机构辅助执法人员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和鉴定活动,本质上属于技术服务活动,不具有行政属性,电子数据取证主体属于市场监管部门。
六、电子数据取证注意事项
1. 严格依法取证。
(1)取证主体方面,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均不得少于二人。对于技术性较强的电子数据取证活动,应当选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调查人员,必要时也可邀请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辅助。
(2)取证程序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区分不同阶段采取相应调查措施,同时要依法制作有关法律文书材料。电子数据的取证,主要涉及检查、提取、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勘验检查和鉴定等措施。
(3)取证内容方面,执法人员进行电子数据取证时,应注意分析信息内容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依法调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避免导致取证范围扩大;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法应当予以保密;对于获取的材料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或者销毁。
2. 全面及时取证。
电子数据往往依附于一定的存储介质或网络环境而存在,容易因外部载体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甚至灭失,具有易改变性和易灭失性的特点,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全面、及时地进行收集和固定电子数据。
(1)全面收集和固定原始存储介质及电子数据信息。为了能够更全面地还原案件事实,不仅要收集当事人涉案电脑、光盘、硬盘、U盘等原始存储介质及静态数据,还要注意收集内存数据和网络传输的动态数据,以及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日志记录、系统运行情况等附属信息。
(2)注意收集被修改或删除的隐藏数据及痕迹。当事人可能会为了对抗调查、掩盖事实而故意删除或修改某些电子数据,执法人员要注意寻找这些隐藏的关键数据及痕迹,并利用技术进行恢复。
(3)收集、固定电子数据一定要及时。对于调查发现的涉案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要及时采取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措施;对于计算机内存数据、网络传输数据等动态电子数据,尤其是不立即提取电子数据可能会造成电子数据灭失等后果的,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提取、固定;对数据量大、无法或不便提取,或者提取时间长且可能造成电子数据被篡改或者灭失的,及时申请司法部门对电子数据进行冻结。
3. 全过程记录。
(1)为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依法采取检查、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收集、提取以及勘验检查电子数据等措施,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记录检查对象、内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并附电子数据清单,注明类别、文件格式、完整性校验值等,由执法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签名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全过程视频记录。
(2)对电子数据取证全过程视频记录。电子数据的证据属性,决定了其取证活动的法定程序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比一般物证、书证更为严格,属于重要取证活动,收集和固定电子数据,均要对全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让执法人员习惯在“镜头”下取证。
(3)网络远程勘验。为进一步查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进行网络远程勘验,必要时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4)制作询问笔录。对于现场检查记录、打印书证、拷贝复制文件时已经取得的电子证据内容,应专门询问案件当事人,并详细记载回答内容,使询问笔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作者 | 湖南省邵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支队 易苍松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