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czgw.cn/index.php
首页 找商铺 找商机 资讯 团购 拍卖 秒杀 预定 积分惠 专题 论坛 分享 生活圈
女式T恤 女式衬衫 女式针织衫 连衣裙 半身裙 女式裤装 婚纱、礼服 制服 女外套 女式毛衣 短袖T恤 女式皮草 女式风衣、大衣 女式卫衣、绒衫 女式羽绒服 小背心、吊带衫 女式棉衣 女式皮衣 旗袍、唐装 泡泡袖 小西装 蝙蝠衫 雪纺衫 棉背心 女式西服 皮毛背心 职业女裙套装 日韩女装 针织背心 羽绒背心 短款小外套 开衫女装 大码女装 中老年女装 牛仔背心 手绘T恤
男式T恤 男式衬衫 男式夹克 男式西服套装 男式裤装 男式毛衣.毛背心 休闲马甲 大衣 休闲男装 男式棉衣 真皮皮衣 风衣 男式羽绒服 男式针织衫 男式卫衣、绒衫 中山装、唐装、民族服装 Polo衫 皮衣、皮夹克 商务男装 英伦男装 韩版男装 尼克服 男式广告衫
童外套 童裤装 童裙装 童套装 童T恤 童棉衣 儿童内衣裤 连身衣、爬服 童卫衣 外贸童装 童毛衣 童羽绒服 品牌童装 童针织衫 童马甲背心 童家居服 童睡袋 童衬衫 童礼服 牛仔童装 童吊带衫.背心 罩衣、反穿衣 童礼服裙
单肩包 斜挎包 钱包钱夹 旅行箱 腰包 书包 斜挎包 帆布包 手提包 时尚休闲包 箱包配件 电脑包 化妆包 运动包 晚宴包 商务包 摄影包 真皮包 化妆箱 草编包 韩版包 妈咪包 PU包 钥匙包 双肩包.背包 护照夹、证件夹 航空箱 卡包 布艺包 乐器箱包 流苏包 亮片包 豹纹包 手提斜挎两用 单肩斜挎两用 皮草包 铆钉包 牛仔包 手拿包 仿皮包 臂包 胸包 格子包 淑女包 名片夹 通勤包 串珠包 行李箱包
拖鞋 家居鞋 雨鞋 雨靴 沙滩鞋 按摩鞋 功能鞋 舞蹈鞋 登山鞋 布鞋 特色鞋 虎头鞋 手工鞋 鱼嘴鞋 葡萄拖鞋 高跟凉鞋 罗马凉鞋 解放鞋 手绘鞋 家居鞋 劳保鞋 浅口单鞋 人字拖 坡跟鞋 护士鞋 糖果鞋 吹气拖鞋 铆钉鞋 蝴蝶结鞋
纹胸 女式内裤 女式睡衣 女式情趣内衣 连裤袜 功能塑身内衣 女式保暖内衣 男式内裤 男式保暖内衣 女式家居服 睡裙 男式睡衣 女式浴衣 肩带 男式浴衣 胸垫、插片 男式家居服 男式情趣内衣 高筒袜 男式背心 女式内衣背心 女式船袜 裹胸抹胸 竹纤维内裤 情侣内裤 情侣睡衣 真丝睡衣 胸贴、乳贴 吊袜带 女式短筒袜 女式中筒袜 女式五指袜 网袜 丝袜 豹纹袜
吸尘器 挂烫机 电熨斗 电风扇 干手机 按摩器 剃须刀 电吹风 电动牙刷 理发器 除湿机/抽湿机 纯水机/直饮机 空气净化器/清新器 电暖器/取暖器/电热油汀 空调扇/暖风扇 软水机 加湿器/熏味器 充电宝 充电器 电子秤 榨汁机
电压力锅 电烤炉/箱 咖啡机 电饭煲/紫砂煲 饮水机/水处理器 抽油烟机 消毒柜 电磁(陶)炉 搅拌机 洗碗机 豆浆机 电水壶 垃圾处理器 电炒锅 榨汁机 微波炉 电火锅 电饼铛 酸奶机 冰淇淋机 多士炉/烤面包机 打蛋器 压面机|和面机 榨油机 电热壶、电热杯 果蔬解毒机、净化机 热得快 豆芽机 刨冰机 养生壶、煎药壶 爆米花机 炒菜机 自动打蛋机 其他厨房小家电
连接器 电子材料、零部件、结构件 传感器 变频器 变压器 集成电路(IC) 电感器 继电器 电容器 电声器件 电阻器 光电器件 扬声器(喇叭) 显示器件 电位器 保护器件 整流器件 开关元件 场效应管 可控硅(晶闸管) 三极管 LCD系列产品 压电晶体、频率元件 PCB电路板 LED系列产品 二极管
家具|建筑建材|生活日用|清洁环保|酒店用品|五金工具|橡胶塑料|机械设备|纺织皮革|精细化学品|办公文教|纸业|仪表仪器|冶金矿产|安全防护|玻璃产业|
厨房.卫浴用品 地板 墙纸 墙布 吊顶 板材类 线材|条材 网纱|防护栏类 管材类及配件 乳胶,强力胶,胶水 门及门套 楼梯台界 窗 顶角线 踢角线 取暖照明三合一 陶瓷品及原料 石料石材 楼梯栏杆 砖材 瓦材 屏风窗花
扫把 地面清洁剂 消毒液 旋转拖把 垃圾锹 垃圾箱(桶) 吸尘器 普通托把 洒水壶 铲刀,长柄铲刀,地板铲刀 玻璃刮 擦手纸盒\纸巾盒 皂液器\皂液盒\皂液机 防滑垫 门口防尘地毯 洗地机 抛光机 万能擦 绒布 纸篓\垃圾筒 刷子 垃圾房 移动厕所 花木箱 果皮箱 拖把
电动工具 锁具 气动工具 手动匠作工具器材 五金配件及附件 机械五金 通用五金 门窗五金 卫浴用五金 装饰五金 水暖五金 五金工艺礼品 橱柜五金 小金属特件 磨具磨料 锯 刀 丝锥、板牙 气焊、气割器材 园林五金工具 组合工具 其他钳工工具 其它五金工具
工程塑料 塑料薄膜 塑料管 橡胶管 通用塑料 轮胎 塑料板(卷) 合成橡胶 再生塑料 塑胶容器 热塑性弹性体 天然橡胶 塑胶外壳 橡胶板 橡胶带 塑料异型材 塑料篷布 橡胶气囊 母料 橡胶密封制品 塑料片 改性塑料 其他塑料制品 其它用塑胶制品 其他橡胶制品
电子产品制造设备 机床 工程机械、建筑机械 泵 环保设备 风机、排风设备 食品、饮料加工设备 包装设备 电焊、切割设备 农业机械 塑料机械 纺织设备和器材 涂装设备 过滤设备 矿山施工设备 选矿设备 减速机 清洗、清理设备 服装机械设备 输送设备 压缩设备 粉碎设备 制冷设备 干燥设备 液压机械 铸造及热处理设备 传热设备 混合设备 分离设备 制冷、换热设备 商业专用设备 橡胶机械 施工设备(设施) 印刷设备 储运设备 传质设备 冶炼设备 包装成型机械 反应设备 整熨设备洗涤设备 皮革加工设备 车间设备 玻璃设备/工具/配件 石油设备 制鞋机械 纸加工机械 金融专用设备 地矿勘测设备 离合器 阀门 紧固件、连接件 刀具.夹具.钻.锯 轴承 模具 传动件 过滤材料 液压元件 密封件 焊接材料与附件 弹簧 气动元件 工业锅炉及配件 工业皮带 园林机械 其它机械设备
胶粘剂|合成胶粘剂 食品添加剂 无机颜料/填料 油漆|涂料 工业润滑油 水处理化学品 合成材料助剂 化学试剂 金属加工助剂 吸附剂 香料、香精 车用润滑油 表面活性剂 建筑用精细化学品 纺织染整助剂 油墨 涂料助剂 石油产品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 染料 生物化工 有机颜料 涂料乳液及成膜物质 造纸助剂 皮革化学品 催化剂 天然胶粘剂 其它精细化学品 库存精细化学品
文化办公设备 笔类 簿.本.册.封.证书 学习文具 教学模型、器材 美术、书法、绘图用品 书写板、擦 装订、胶粘、桌面用品 办公收纳 裁剪用品 财务用品 绘图文具 胶粘用品 学习类电子产品 音像制品 其它办公文教用品 书籍
光学仪器 专用仪器仪表 温湿度仪表 电工仪器仪表 分析仪器 流量仪表 压力仪表 物位仪表 车用仪表 机械量仪表 橡塑专用仪器仪表 无损检测仪器 气体分析仪 电子测量仪器 环境检测仪器 色谱仪 生物仪器 室内环保检测仪器 仪器仪表配附件 量仪 气象仪器 包装测试设备 计量标准器具 实验仪器装置 变送器 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设备 衡器 量具 试验机 其他仪器仪表及附件 实验室器皿
机械设备公司 电子元件公司 五金工具公司 电工电气公司 汽摩及配件公司 照明灯具公司 交通运输公司 安防公司 包装公司 物流快递公司 仪表公司 印刷公司 环保公司 纸业公司 加工公司 服装内衣公司 鞋包配饰公司 礼品工艺品公司 家居日用品公司 数码电脑公司 家用电器公司 通信产品公司 办公文教公司 运动休闲公司 食品饮料公司 玩具公司 传媒广电公司 化工公司 冶金矿产公司 橡胶塑料公司 纺织皮革公司 精细化学品公司 农业公司 医药保养公司 建筑建材公司 能源公司 商务服务公司 代理公司 保险金融公司 网络科技公司 培训公司 物业管理
教育培训|通用服务|房地产|游戏|金融保险理财|票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项目合作.代理.加盟|招聘服务.中介服务|二手设备转让|包装服务|印刷服务业|外贸服务|
家政服务 摄影摄像 婚庆服务 家庭服务 便民预约 物流快递配送 维修及安装服务 网络服务 搬家服务 会展会务服务 旧物回收 广告服务 企业服务 租赁服务 转让服务 设计服务 文化交流 留学服务
租赁服务 转让服务 特许经营 进出口代理 其它项目代理合作 玩具代理加盟 农产品代理加盟 电工电气产品代理加盟 包装产品代理加盟 印刷耗材代理加盟 能源产品代理加盟 交通工具代理加盟 电子代理加盟 橡塑代理加盟 仪器仪表代理加盟 纸及纸品代理加盟 保健品代理加盟 医疗器械代理加盟 医药代理加盟 办公文教用品代理加盟 音像制品代理加盟 通讯产品代理加盟 纺织、皮革制品代理加盟 矿物代理加盟 金属材料代理加盟 照明器材代理加盟 饰品代理加盟 工艺礼品代理加盟 电脑产品代理加盟 化妆品代理加盟 家居用品代理加盟 家用电器产品代理加盟 精细化学品代理加盟 化工原料代理加盟 工业制品代理加盟 化工设备代理加盟 互联网行业代理加盟 五金工具代理加盟
二手工程机械 二手机床 二手化工设备 二手仪器仪表 二手木工机械 二手印刷设备 二手锅炉 二手塑料机械 二手办公设备 二手制药设备 二手矿业设备 二手包装机械 二手食品机械 二手服装加工设备 二手橡胶加工设备 二手家用电器 二手农业机械 二手物流设备 二手电子加工设备 二手纺织加工设备 二手医疗设备 二手皮革加工设备 二手安防设备 二手体育休闲设施 二手广电设备 二手照明器材 二手通用零部件 二手家俱 其他二手物品 二手交通工具 二手通信器材 二手电动工具 二手通讯产品 二手环保设备 二手制鞋设备 二手造纸设备 二手电工电气产品 二手冶炼设备 二手建材加工设备 二手纸加工设备 库存/二手电脑
塑料包装容器 纸类包装容器 塑料包装材料 金属包装容器 木质包装容器 布类包装袋 胶带 绳索、扎带 标签、标牌 托盘 包装辅助物 烫金、烫印材料 环保包装 复合包装制品 玻璃包装容器 复合包装材料 辅助包装材料 包装制品配附件 布类包装材料 陶瓷包装容器 玻璃包装材料
| 点击数:265 | 作者:tczgw | 发布时间:2022-08-15 17:23:58 |
|---|
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显著的基础性、先导性和自然垄断性,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国城镇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用事业市场化积极推进,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上升,但仍存在部分地区服务收费的项目偏多、标准偏高、行为不规范,部分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现就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区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明确属性定位,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对等。科学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责关系,实现主体明确、价费清晰、权责相符。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明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监管等主体责任,引导公用事业属性合理定位和成本合理分担。
——坚持清费顺价。坚决清理取消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收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理成本主要通过价格得到补偿。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合理确定成本构成,加强成本监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确定价格水平。
——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着力当下,既要抓紧解决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持续深化行业管理体制、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稳步推进。统筹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妥善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企业发展与民生保障、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因地制宜、稳慎推进,采取综合有效措施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二、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一)供水环节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二)供电环节收费。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三)供气环节收费。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四)供暖环节收费。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五)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六)其他各类收费。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以上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具体取消时间由各地确定。
三、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一)完善供水价格机制。城镇供水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成本。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促进全社会节水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
(二)完善电价机制。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逐步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水平合理的输配电价体系。平稳推进上网电价机制改革,有序放开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以外的用电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差别电价机制。深入研究并逐步解决电价政策性交叉补贴问题。
(三)完善配气价格机制。城镇配气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加快核定独立配气价格,由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纳入配气价格有效资产。建筑区划红线内按法律法规规定由燃气企业承担运行维护的成本,以及燃气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气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成本,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四)完善供暖价格机制。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热电联产的供热企业,应将成本在电、热之间合理分摊。
四、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一)明确可保留的收费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性的少数经营服务性收费,可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由各地区结合实际确定。
(二)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制定完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明确成本构成,细化职工薪酬、折旧费、损耗等约束性指标,合理制定价格。少数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安装收费,要合理确定利润率,偏高的要尽快降低。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政策,由各地区结合实际明确。对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各地区应参照当地大工业输配电价中的基本电价水平,并根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合理制定。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继续减免系统备用费。加强成本和价格信息公开,保障用户知情权。
(三)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费用。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水电气暖费用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终端用户公开。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对违反反垄断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提升服务水平
(一)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制度规定,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和程序,加强标准协调衔接,加快形成系统性技术标准体系。对于已有技术标准的,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及时调整不合理规定;对于尚无技术标准的,要加快制定,尽快出台。
(二)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体系。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通过采取行业服务质量评估、公开通报行业服务情况等方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三)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动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有关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六、改善发展环境
(一)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坚持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加强专项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确保老城区与新城区及园区互联互通,地上与地下整体协调,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储备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完善与地块相关的道路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负担。
(二)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跨地区经营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混合经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增加市场供给。创新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促进设计施工、工程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公平竞争。鼓励推进企业主营业务和工程设计施工业务分离,同步加强工程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鼓励各地区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尤其对建筑区划红线内外的工程,要分清管网设施设备产权和运行维护、抢修、更新改造的责任,明晰管理边界,确保主体明确、权责相符。
七、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各地方人民政府要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逐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取消收费项目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应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补偿等方式保障公共服务供给。
(二)稳妥推进实施。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深化细化实化改革措施,兼顾各方利益,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对预案,稳妥把握节奏和力度,合理设置过渡期,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特别是对需要理顺价格的,要精心选择合适时机,对低收入群体予以重点关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平稳落地。对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合理制定相关收费标准,明确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的界限,妥善处理好价格补偿和政府补贴的关系,保障项目正常运营。
(三)强化监督检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要求,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