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czgw.cn/index.php 同城直购网关于用户实名亮证亮照的通告,同城购 同城推广 同城购物 同城直购.中国-020同城营销门户网与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建站|开店|团购|拍卖|秒杀|促销|抢购|预定|资询|论坛|圈子|城乡上网工程|同城爱淘| 同城交易
拒绝撞衫
今日最大牌-心相印
崇尚绿色
商城公告 >> 同城直购网关于用户实名亮证亮照的通告

同城直购网关于用户实名亮证亮照的通告

点击数:643 作者:tczgw 发布时间:2021-10-19 15:59:41
尊敬的同城直购网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防范网站及站内会员的经营风险,特作出如下通知:
1、即日起针对所有进行实名认证的同城直购网会员,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上传展示营业执照行与政许可证书(所做行业需要部门许可的)等相关资质证书,未上传展示者我网站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所发布的产品等信息可能采取屏蔽删除等措施,具体实施方式以我网站实际展示效果为准,删除封闭账号和清理产品信息恕不一一通知。
2、被屏蔽信息的会员,如需申请恢复网站页面,可重新登录网站后台,完成企业(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展示,待网站审核通过后,将重新展示其所发布的产品、商铺等信息。
3、展示亮证亮照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在线QQ,在线微信或拨打服务电话0379-65999110咨询反馈,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附相关法条:《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城直购网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上传认证说明,多年来同城直购网会员都能按照网站要求进行实体认证工作,在此表示感谢您的支持,可能由于您的理解问题,导致一些会员朋友,特别是一些亮证亮照的会员朋友,可能理解成认证一个照证,展示一个照证,这些都是不正确的,所做行业需要部门许可的也必须双亮证照才对,也许有部分会员朋友只会加一个证照,不知怎么添加多个证照,在此说明如下:


首先进入商家后台,点击“商铺装修”,在展示的菜单中找到“商家展示”,点击“商家展示”,在下端会看红色“企业证书”字样,在证书添加减少后面点击“选择文件”,找到要传的证书确认即可, 这一步可能大家都会,那么如何上传多个证书呢?点下面的“添加”即可。上传多少一直添加就是了,您明白了吗?如下图,如果添加错了,直接点删除就是。


同城直购网公告


尊敬的同城直购网直购网会员,为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亮证亮照工作,本网从十二月十五日开始进入关网审核工作,待全部会员审核通过后再开放,开放时间以审核情况而定.关闭期间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会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同城直购网管理部

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同城直购网公告

尊敬的同城直购网会员,本网从十二月十五日进入关网审核工作之今,给您带来的不便再次表示歉意,本网经过一个多月的关网审核于2022年元月27日全部审核完毕并于元月28日开放。欢迎地面实体注册入驻,我们会以更真诚的服务保障您推广无忧。春节来临之际。祝会员朋友及网友们新春开心,万事如意,四季发财。

同城直购网管理部

二0二二年元月二十八日


同城直购网

客服中心

18638849361

服务时间:7 x 24 小时全天服务

E-mail:lyscxxw@qq.com

传真:0379-65999110

电话:13007583872

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